(一)录取时间和方式
录取时间为2017年4月10日至14日。
录取工作实行计算机现场局域网录取。
(二)投档及录取工作流程
1.省招考院根据本科院校各专业
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划定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相同的20个科目组的最低录取控制线。
2.按照考生填报的3个平行但有逻辑顺序的志愿,省招考院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志愿原则,将达到该考试科目组最低录取控制
分数线的考生,按考生总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次投档,由院校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审查录取。当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专业基础课,外语公共课。
3.录取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
4.录取结果查询。录取期间,考生可通过“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查询录取结果。
5.录取通知书寄发。本科招生院校根据省招考院打印的录取新生名单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公章后将录取通知书等有关入学报到材料直接寄送考生所在院校招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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