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自学考试考生:
您好,首先祝贺您于2015年上半年申办的自学考试毕业证已通过省有关部门的审批,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时间:2015年10月19日至30日上班时间。
二、所需材料:
1、本人领取:原办理回执、准考证、身份证。
2、委托他人领取:原办理回执、准考证、委托书(需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签名)、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书样式附后)
三、办理地点:原办理毕业申请地点。
四、注意事项:
1、毕业证书遗失不补发,请领取后妥善保管!
2、请将档案袋交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开封和保管!
3、领证前可先咨询申请是否通过省的审核。(未能通过省审批退档的名单附后)
4、市招生办联系电话:2843139,地址:西江北路教育大楼(市教育局)一楼服务大厅。
附件一:委托书(样式)
本人(准考证号:XXXXXXXXXXXX,姓名:XXX,性别: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现委托XXX(性别: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办理领取2015年上半年广东省自学考试毕业证及相关材料,并且本人承诺承担一切责任。
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XXXX年XX月XX日
附:1、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