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对自学者进行以高等教育学历考试为主的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教育形式,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对自学者进行以高等教育学历考试为主的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教育形式,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推动在职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采用单科考试、学分累计的办法,按照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分课程进行考试。课程考试合格者发给单科(课程)合格证书,并按规定计算学分。全部课程考试(含实践性环节和毕业考核)合格,经鉴定思想品德符合要求者,颁发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自考毕业证书得到世界多个国家认可。
一、报名注册和课程报考
1.新生报名对象及条件:在湖北境内工作、学习、生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报名参加自学考试。其中,报名参加独立本科段(专升本)专业学习的考生须已经取得国家承认的各类专科及以上学历。
2.课程报考对象及要求:(1)已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考生服务平台,该平台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首页)完成个人信息注册和现场确认的考生均可报考课程。其中,此前已在“考生服务平台”上完成信息现场确认的在籍考生,可直接报考课程;此前尚未在“考生服务平台”上完成信息确认的在籍考生,应先到原注册地教育考试机构指定地点完成现场确认后,方可报考课程;新生应先在“考生服务平台”完成个人基本信息注册,再到注册地教育考试机构指定地点完成现场确认后,方可报考课程。(2)参加自学考试专科专业学习的考生,不得报考自学考试独立本科段(专升本)专业课程,专科和专升本课程代码相同的课程除外。
3.报名报考方式及流程:
(1)报名报考全部在“考生服务平台”上进行,实行网上注册、网上报考、网上缴费。
(2)报考流程。
新生网上报考流程:登陆“考生服务平台”、网上新生注册、现场确认、报考课程、网上缴费、查询确认报考信息。
此前已完成注册和现场确认的在籍考生:登陆“考生服务平台”、报考课程、网上缴费、查询确认报考信息。
此前未完成现场确认的在籍考生:登陆“考生服务平台”、网上在籍注册、现场确认、报考课程、网上缴费、查询确认报考信息。
具体操作流程及要求,请考生登陆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hbea.edu.cn)仔细阅读“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考生须知”。
4.报名时间:
注册时间:新生常年注册;
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8月15日—9月5日(具体时间以各地教育考试机构在考生服务平台上公布的时间为准);
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9月13日24时。
(二)报名对象:在湖北境内工作、学习、生活的公民及其他符合规定的人员,均可报考。其中,独立本科段(专升本)专业只接纳取得国民教育系列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报名。
二、报考联系方式
1.各市、州自考办报考咨询电话:武汉市:027-85658321;宜昌市:0717-6441069;襄阳市:0710-3617078;荆州市:0716-8102139;荆门市:0724-2447468,2443849;咸宁市:0715-8271736,8255526;天门市:0728-5342091;潜江市:0728-6233920;仙桃市:0728-3320662;随州市:0722-3590368,3590918;鄂州市:0711-3386085;神农架林区:0719-3336945;孝感市:0712-2327290;黄冈市:0713-8811882;黄石市:0714-6356831;十堰市:0719-8672086,8654349;恩施州:0718-8222066.
2.行业(部门)委托开考专业报考咨询电话:
湖北省卫生厅委托:护理学,报考咨询电话:027-87330782;
湖北省司法厅委托:监所管理,报考咨询电话:027-83254741;
湖北省公安厅委托:公安管理、刑事侦察,报考咨询电话:027-83421112;
湖北省农业厅委托:动物科学和动物医学,报考咨询电话:027-87281378;
湖北省运输与物流协会委托:物流管理,报考咨询电话:027-85560663,85587561转6042,6035;
中国市场协会委托:销售管理,报考咨询电话:027-68774517、87855505;
英国剑桥大学考试委员会委托:金融管理、商务管理,报考咨询电话:027-88382019;
湖北省地质勘查开发局委托:地质工程,报考咨询电话:027-84730297,84730252.
三、各专业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安排
2016年10月份考试时间为10月22-23日。各专业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详见表一。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统考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四、考试组织工作
考试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市、州自考办负责组织实施,考点设在市、州政府所在地。
五、考试收费标准
考试费按照省物价局鄂价费规[2013]215号文件规定标准收取。
六、教材大纲供应
根据全国考办有关规定,为保证教材供应质量,自学考试教材实行主渠道供应,不得购买、使用盗版教材。各考生和助学机构应统一到湖北省教育考试院书刊发行中心(咨询电话:027-51867791)购买自学考试指定教材。
七、考生报考须知
1.根据全国考委《关于2016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考委[2015]7号)文件精神,2016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考课程安排2次考试,时间分别在4月16-17日、10月22-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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