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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云南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及相关事项公告

作者:86考网 发布时间:2016-03-04 14:12:56 [手机版]
摘要: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182号)和《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6〕9号)精神,为做好2016年度我省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182号)和《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6〕9号)精神,为做好2016年度我省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符合原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1998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人办发〔1997〕105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可参加考试报名,报名条件如下: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报名参加该项考试: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报考级别为“考全科”):
1.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二)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者,可免试《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和《工程建设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两个科目(报考级别为“免2科”):
1.必须在1970年(含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学历毕业;
2.同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担任)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并且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4.另外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
香港、澳门居民,按照原人事部《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精神,可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以及工作年限、专业工作年限等相关条件具体定义,请以行业主管部门解释为准。
二、报名
考试报名使用全国统一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网址为: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或zg.cpta.com.cn/examfront(报名登录界面)。主要环节有:注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缴费、准考证打印、考试成绩全部达标后现场资格复审,通过考后现场资格复审后办理领取证书事宜等。
(一) 注册
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注册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完成注册后即可选择考试项目。之前在此网站注册过的考生,应使用原注册账号登录报名。
(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3月4日09:00—3月13日24:00
考生应对照相关文件确定自己符合报考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考生应仔细阅读相关提示信息和诚信承诺书,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核对信息无误后再进行“确认”操作。
(三)网上资格初审
此步骤是对考生网上填写个人信息的初步比对,通过网上资格初审不代表报考人员一定符合报名条件,考试成绩全部达标的考生还需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四)网上缴费
考生通过网上资格初审后即可在网上交费,确认已缴费后即可视为报名成功。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16日24:00。
(五)准考证打印
所有确认已缴费成功的考生请于考试前5日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即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
三、考试
(一)考试科目和时间
2016年度的考试于5月21日、22日举行。
5月21日 上午:  9:00—11:00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下午: 14:00—17:00         
                     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5月22日 上午:  9:00—11:00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下午: 14:00—18:00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设置4个科目: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客观题),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客观题),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主观题)。
(二)考试地点
考试地点统一设在昆明市(含呈贡区),由我中心负责相关考务工作。参加考试人员请按照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三)参加考试人员注意事项
 1.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2.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在题本上作答一律无效。主观题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在作答时应注意:(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在题本上作答一律无效、#p#分页标题#e#不按相关要求及规定作答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考生应考时,应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原件(包括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其他和报名信息一致的有效身份证
件),两证不全或信息不一致的,不能参加考试。
关于“其他和报名信息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的解释:考生报名时填写的“证件类型”一栏为其他证件的,如军官证等,“证件号码”一栏应填写相应证件号码,考试时必须携带相应证件原件。
    (四)成绩公布
    考生可于2016年7月底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即报名网站)查询成绩,成绩公布起始时间以此网站公布时间为准。
    (五)成绩管理
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考试成绩达标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取消相应科目考试成绩
1.填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的;
2.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后现场资格复审的;
3.无法在规定时限内提供相关材料的;
4.其他按规定不应给予达标认定的。
四、现场资格复审
考试成绩全部达标的考生需在云南人事考试网(www.ynrsksw.com、www.ynrsksw.net、www.ynrsksw.cn)上填写合格人员登记表后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全部应试科目成绩均达到各科试卷总分的60%(即每个科
目均达到该科目试卷满分的60%)的考生必须在成绩公布之日起30日内到规定地点进行考后现场资格复审,复审地点是考生报名时所选择的“审核点”,审核点地址和联系方式请考生登录云南人事考试网(www.ynrsksw.com、www.ynrsksw.net、www.ynrsksw.cn)查询。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后现场资格复审的,根据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规定,按自动放弃考后复审处理,取消当前年度全部考试科目成绩。
考后现场资格复审时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按人社部考试中心人考中心函201445号文件规定,将取消相应科目的成绩。
    考后现场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证明(统一格式见附件)、身份证、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证明及其他报名条件中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和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式各1份。
五、证书领取
证书领取地点为考生报名时选择的“审核点”。
为确保考生利益,合格证书需由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领取。若委托他人代领取证书的,受委托人须携带委托人委托
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六、考试用书
    2016年考试继续使用2014年版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有关事宜请与中国建设监理协会或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联系。
七、考试收费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招标师职业资格考试等17项考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38号)规定,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客观题61.00元/每人每科,主观题69元/每人每科。
八、考试咨询
    考生请登录云南人事考试网,在“考试动态”栏目中点击“云南省各审核及证书领取地点咨询电话、地址”查询联系方式。
   
    附件:考后现场资格复审用工作简历表及承诺书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中心
                                    2016年2月25日

标签: 监理工程师考试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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