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语文、数学和英语科目每年组织一次考试,与1月举行的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等6门科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同时报名、统一组织安排考试。
《通知》要求,2017年起,省内所有高职院校均将参加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录取等形式的分类考试招生改革,高职院校通过分类考试招生的招生计划数要占本校年度招生计划数的一半以上,其余招生计划可安排在普通高考中录取,以后逐年减少高职院校在普通高考录取中的比例,使分类考试录取成为高职院校招生录取的主渠道。
考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鼓励有志报考高职院校的考生积极参加语文、数学和英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职院校分类招生录取。语文、数学和英语科目成绩,可以作为高职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录取的“文化素质”成绩,也可以作为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的“文化素质”成绩,成绩当年有效,这意味着高职院校在自主招生环节将减少笔试部分。
另外,高职院校的相关录取办法另行制订。语文、数学和英语考试成绩还可以作为普通高中学生毕业及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成绩长期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