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名参加2017年度会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补充规定的公告
摘要:为 使各位考生顺利参加2017年度会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经研究决定,2016年已经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且成绩合格者(成绩是否合格,以财政局官网发布的成绩通告为准),可视为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报名参加2017年度会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请各位报考者务必于2016
为使各位考生顺利参加2017年度会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经研究决定,2016年已经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且成绩合格者(成绩是否合格,以财政局官网发布的成绩通告为准),可视为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报名参加2017年度会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请各位报考者务必于2016年12月5日前登录北京市财政局官网考试报名(系统中的档案号请填写证件号码,发证日期填写2016年12月31日),于12月6日至7日到各区审核点参加审核。请登录北京市财政局官网发布的《通知》(京财会〔2016〕1993号)查询审核点,并于12月8日至10日完成网上报名缴费。逾期不缴费者,视同自愿放弃考试资格。 特此公告。
北京市会计专业资格考试办公室
2016年11月28日
标签:
会计初级资格考试
相关推荐
86考网声明:
(一)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 本网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联系方式:邮件 jiansou123#126.com